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补充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营造整洁、美观的校园环境,院保卫处于2014年12月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现将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进入校园的机动车一律按以下位置停放,校园内其它空地禁停一切车辆。
(1)信息楼北侧停车场;
(2)第一教学组团西侧车位;
(3)第一教学组团南侧小广场。
2.送货车辆可以在禁止停车的区域短时间停放,卸货即走。
3.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第一教学组团中间通道西侧停车区,学生的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各宿舍门口的停车区。
4.如遇重大活动,车辆停放需特殊安排的,院保卫处将另行通知。
5.以上规定从2015年6月8日起执行。
6.请各处室、系部将此通知传达至每位教职员工,请后勤处通知校园各商户认真遵守。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