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校园交通秩序,优化校园环境,现对校园内停车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停车位,严格按照规定停放车辆。
校园停放汽车时须统一停放在信息楼前广场的停车位内,停放时要首尾方向一致,整齐有序,其余公共部位严禁停放车辆。
二、落实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违规停车行为。
1. 各部门要教育师生员工遵守学校交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2. 保卫处开展道路交通和车辆停放的巡查和纠察,处置违规行车、停车行为。
3. 巡逻保安将对各楼宇门前及周边违规停车行为给予纠正、清理,规范车辆摆放。
三、对违停车辆的处理
1. 一次违停者,由保卫处对车辆粘贴《违章停车通知书》并记录。
2. 二次以上违停者,学校对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通报。
3. 屡次违停或拒不服从管理者,将予以锁车处理,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批评教育。
4. 对因违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夜间停放车辆管理
夜间校内除学院公车外,原则上不停放车辆,车辆安全管理由车主本人负责,有关车辆及车内财物受损,学校不予负责。
五、大型活动期间的车辆管理
1. 各部门在院内开展涉及人员和车辆较多的活动,如组织会议和考试等活动时,提前报保卫处审批。在学校大型活动等特殊时段,车辆行驶与停放方案另行通知。
2. 每年新生报到期间,学院教职工车辆一律停放在体育场道路两侧。
六、自<2014 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各部门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教育本部门教职员工和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