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商贸系反邪教知识教育

作者:苗勤 时间:2015-10-15 点击数:

主题: 拒绝邪教侵蚀,构建和谐校园

目的:让同学们深刻认识邪教的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科学信仰,坚决抵制邪教侵蚀,做到不信邪教,不参加邪教,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主讲人:冯海贵

一、什么是邪教?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进行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一界定精确的阐述了邪教的构成要件: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形成组织,神化教主(教主崇拜),有一套歪理邪说,对社会和家庭构成现实及潜在的危害。同时也界定了邪教不是宗教,而是打着宗教的旗号、冒用宗教的名义,宣扬自己歪理邪说的非法组织。比较典型的邪教如:“法轮功”、“实际神”、(或“东方闪电”)、“三班仆人派”、“门徒会”、“观音法门”、“呼喊派”、“血水圣灵”等。

二、邪教的本质

世界上的各种邪教,往往乔装打扮,不断变换手法蒙骗世人和舆论。邪教除经常披着宗教的外衣之外,还经常打着“科学”的旗号,以“自由”、“人权”为幌子,散布各种异端邪说,制造骇人听闻的邪教惨案。邪教在散布歪理邪说时,多采用神秘主义伎俩,装神弄鬼,神化教主,用各种耸人听闻的大灾大难恐吓邪教人员,或用种种“入教”的“好处”诱骗邪教人员。但万变不离其宗,邪教的本质集中体现在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的四个方面。

三、邪教特征

1、精神控制。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他成员效忠自己的基本手段,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多自己绝对忠诚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述”,巧妙地加以精神控制,使其加入其非法组织的人员“进得来、出不去”。

2、编造邪说。编造邪说是一切邪教主蒙坑害其成员的共同忮量。它们都宣场“世界未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有的邪教则宣扬地震、癌疫等大灾难,制造恐怖气氛,以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3、骗钱敛财。当代邪教教主都是骗钱敛财的吸血鬼、暴发户。他们或要求邪教成员将所以奉献给教主,或通过开办各种“学习班”,收取高昂学费,或通过所谓“心理资料”骗取高价的“资料费”,或通过在其成员中强行推销他们编造的图书、音像制品、标识物等获取高额利润,从而毫不费力地聚敛大量钱财。

4、危害社会。邪教之害,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邪教教义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将自身的权威凌驾于现实社会的法律之上,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四、邪教组织与合法的宗教组织有哪些区别?

邪教组织与合法的宗教组织存在本质的区别,主要区别如下:

1、我国宗教倡导信徒融于社会、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维护社会和谐,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而邪教的本质是反社会的,它们蛊惑煽动成员仇视社会,危害社会,甚至带有政治野心,鼓吹、煽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是各个宗教特定的神,是固定不变的。而邪教则往往自比神明,自吹具有“神力”。

3、我国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如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内举行,由经宗教团体认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而邪教则活动诡秘,采取地下活动方式,串联、聚会活动多在比较隐蔽的地点进行。

五、崇尚科学,抵制邪教

1、相信科学,破除迷信。加强自身反邪教知识的学习,提高识别和抵制邪的能力,坚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一切。生了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千万不要盲目信奉一些迷信的做法,以免耽搁治疗时机,始终保持良好的健康心态。

2、珍爱生命、关爱家庭。珍爱生命、关心生命、保护生命,是文明社会的共识。而邪教却通过欺骗、引诱、胁迫等手法,把人们的命运牢牢地套牢在他们的“精神控制”之中。因此,必须充分认清邪教泯灭亲情,残害他人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

3、拒绝邪教,远离邪教。坚决做到不听邪教的宣传,不相信邪教的谬论,不传播邪教的内容。要坚决抵制邪教,如发现自己的家人、亲友信了邪教,要敢于揭发,及时制止规劝,同邪教会坚决的斗争。要积极参加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投身传播科学的行列。弘扬科学精神:为创建“无邪教社区”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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