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西工区招聘公益性岗位【10.25-10.27】

作者: 时间:2023-10-23 点击数: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根据《洛阳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 202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经研究 拟面向 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8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拥有洛阳市户籍(居住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聘用及待遇

(一 )用工形式 公益性岗位实行 “谁开发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工作机制 由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培训、管理、考核等。

(二 )安置期限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 其余人员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确定)。

(三)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用人单位通过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需报送区人社局备案。

(一)报名时间:10月25日-2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 请提前到常住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认证,以免耽误本人参加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工作

(四)面试时间:10月27日前面试(实际面试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地点在各用人单位,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通过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 如有申报资料不实 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一经发现 立即 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程序 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 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监督电话:0379—63892780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 电话:0391-8767100 传真:0391-876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