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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3-12-02 点击数: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说明

一 、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16项。

二、公务卡强制结算适用于授权支付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务支出。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仍使用转账方式。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公务支出,不予办理报账和支付手续。

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特殊情况办理借款的,需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同意后,由借款人办妥借款手续,财务部门将借款资金划转至借款人公务卡,原则上不进行现金支取。

四、公务消费要尽量到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进行,下列情况可仍实行现金结算,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2、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慰问金、抚恤救济金等支出;

3、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火车费、汽车费、出租车费、异地出差燃油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4、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零星支出;

5、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

五、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报账申请人须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并将报销款项划转报账人账户,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附件: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及说明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及说明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 注

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车船票和机票支出等。

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方面的费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的其他交通费用。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 财务处 联系电话:0391-8767018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