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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程技术学校财务报账事项

作者:申琳 时间:2014-09-01 点击数:

河南工程技术学校财务报账事项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报账手续,方便学校各部门和教职工办理财务报账业务,依据省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补充制定本报账事项。

一、采购支出业务报账

(一)范围

1、政府采购。服务、货物采购单次1万元以上,工程单次5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购。应先到财务处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方可进行采购。

2、日常采购。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的物资和服务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人先向资产管理办公室提交《采购申请表》。资产管理办公室确认需要采购时,将资产管理分管领导审批的《采购申请表》送至财务处安排资金,呈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日常采购在500元以下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采购即可。对固定资产采购业务需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的规定进行采购。日常采购业务的经办人为资产管理办公室人员。

3、特殊服务采购。特殊服务采购如加油服务、供水供电服务等的经办人为服务需要或归口管理部门人员。

(二)报账流程

1、取得发票及物资验收。经办人应及时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票据,所购物资应由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字确认验收。对大批量或数额较大物资必须由验收部门填写《入库验收单》验收入库。

2、验票。经办人取得的发票须通过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网站查询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一旦出现假票,终止该供应单位供货权。

3、贴票及填写《支出报销单》。经办人将自行查验过的发票按规定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票据查询、粘贴及填写规范要求详见票据粘贴及填写方法。根据粘贴填写好的《原始凭证粘贴单》清楚填写《支出报销单》。

4、签字。签字流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处→财务主管领导。经办人将由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签批的《支出报销单》和《原始凭证粘贴单》送至财务处。报销金额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的还必须由纪检书记加签。

5、通知支款。财务处每周三将审核符合要求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呈财务主管领导,由财务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每周四开始支款。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确需急需支付资金的由财务处处长安排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

(一)范围。适用于外出公干、参加会议、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校外班上课、带领学生实习等离开焦作市区在国内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的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流程

1、填写《出差申请单》。多人因一事出差,由一人负责填写;多人因多事出差,应分别填写。《出差申请单》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带车出差的,驾驶员与出差人员分开报账,驾驶员差费由党政办公室统一集中报销。

2、验票。报销人取得的发票须通过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网站查询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3、贴票及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人将自行查验过的发票按规定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票据查询、粘贴及填写规范要求详见票据粘贴及填写方法。多人因一事出差,由一人负责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多人因多事出差,应分别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4、签字。签字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处→财务主管领导。报销人将由部门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签批的《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和《原始凭证粘贴单》送至财务处。

5、通知领款。财务处每周三将审核符合要求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呈财务主管领导,由财务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每周四开始支款。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报销,确需急需支付资金的由财务处处长安排报销。

三、借款

(一)范围。根据省厅有关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不再办理现金借款业务,只办理银行转账借款业务。

(二)借款流程

1、填写《借款单》。借款人需填写《借款单》,由业务分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借款人所属部门公章。

2、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处长审核并安排相应资金支出。

3、个人借支实行前次不清,后次不借。借款金额在 2000 元以上的请提前一天告知财务处出纳员。职工遇特殊情况出差借支,返回后应立即报销;款项预支的,经手人应敦促往来单位开具发票会同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其他报销事项

1、报销基建、维修、设备安装等支付工程款(含预付进度款),必须凭正式票据,并附工程结算或进度表。必要时附审计报告。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的还必须由纪检书记加签。

2、汽车费用报销。汽车维修费用必须附汽车修理费用明细单并由驾驶员认可签字,并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统一审核报销。超过一万元(含一万元)的还必须由纪检书记加签。

3、参加会议及培训报销。参加会议和培训进修的,要求加附领导签批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报销流程参见差旅费报销流程。

4、校外班上课差费报销。校外班上课老师应各自报销,并由教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才能报销,报销流程参见差旅费报销流程。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控制现金支出,除《河南工程技术学校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校〔2013〕46号)规定的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项目外,一般不付现金,只办理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公务卡在报账时必须提供刷卡小票,并签上公务卡所有人的姓名。

2、从校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无税务或财政部门加盖监制章的发票和收据,或通过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网站查询验证不到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凡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3、为便于凭证传递,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必须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具体要求参见票据粘贴及填写方法。

4、填写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包括签名),字迹清晰。

5、有涉及到经济条款的合同,必须报送一份到财务部门。

6、本报账事项制定的主要依据为《河南工程技术学校财务审批报账管理暂行办法》(豫工校〔2013〕45号)、《河南工程技术学校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校〔2013〕46号)和《河南工程技术学校关于印发< 河南工程技术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工校〔2013〕1号)。

7、本报账流程自2014年9月1起实施。

财务处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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