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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促消费助发展工作的通知
2020-12-17 管理员  本站

豫工发电〔2020〕17号

各省辖市总工会、济源示范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工会,省直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省总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团结凝聚我省职工强大力量,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激活消费市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在统筹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全总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做实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全省各基层工会要认真落实《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为促进消费、助力扶贫,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在为每位会员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年度节日慰问品之后,可再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在2021年元旦前为会员以实物形式采购发放一批我省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

二、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依据省委、省政府《河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豫发〔2018〕29号)有关要求,各基层工会应建立完善职工疗休养制度,在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可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到省内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疗休养时长一般在5—7天,可占用5个工作日,不冲抵职工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国有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其他企业职工疗休养费用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

三、鼓励开展职工秋游活动。鼓励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组织会员赴省内贫困地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美丽乡村等开展秋游,通过观光休闲、到农家乐用餐、购买农副产品等方式拉动消费。

四、充分发挥工会线上线下平台消费扶贫作用。盘活工会线上资源,完善省总微信公众号、“豫工惠”APP等网络展销平台,丰富产品和服务项目,强化产销对接。多渠道开辟线下展销窗口,帮助定点扶贫村、对口援疆农场、劳模产业扶贫基地推介特色农副产品和乡村旅游景点。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服务。

五、强化基层工会经费保障。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豫工文〔2018〕15号)等,积极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照前述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行政申请补助。

全省各级工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楼堂馆所支出和一般性支出,找准工会在落实“六稳”要求、完成“六保”任务中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全总、我省实施办法,严禁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消费为名,利用工会经费滥发津贴补贴、变相公款旅游、公款消费。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宣传引领,务求把实事做实、好事办好,团结激励广大职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级各地工会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省总工会办公室。

河南省总工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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