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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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2020-06-12 17:57  

教务处是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处室,对教学系(部)有业务指导关系,具体工作职责有:负责全院性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修订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组织或召集有关教学会议,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制定、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编制院历、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负责审查教师制定的授课计划;组织安排期中(大型)教学质量检查、组织参加院内举办的教学竞赛、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审核,平衡全院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期中、期末考试及学生补考工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登记、学生留级及毕业成绩的审查;负责文印室、教材室、教学仪器室、体育器材室的管理工作,组织教材、教学仪器及日常教学用具的采购和发放;负责调课、停课等手续的办理和执行工作;协助主管副院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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