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0-01-09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成果需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2.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教学成果(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

二、申报要求

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教高〔2019〕740号)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三、所需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 5000 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不超过 10 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除成果报告外电子档为 PDF 格式)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 50 页 PDF 格式文档)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 FLV 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

上述纸质材料和样书教材各一式两份,并提交全部材料电子档(电子材料请用 U 盘报送)。第(1)项《推荐书》单独成册,第(2)项材料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请各申报人按照有关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科研规划处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规划处

2019年12月18日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行政办公楼二楼西侧 电话:0391-8767537 传真:0391-8767010 邮箱:hngxkygh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