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01 点击数:

系部、二级学院

现将2022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凡于2021年结项且经过一年以上实践应用的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课题成果均可参与;

(二)凡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毕业生就业创业类成果均可参与,每所学校可推荐1-2项。

申报类别研究报告、论文、著作

提交材料

(一)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交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同时可根据实际提交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及媒体报道等支撑材料。

(二)论文成果:须提交论文电子版、发表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下载量、引用量、转发量截图等。发表刊物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5000字。

(三)著作成果:须提交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等,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校级以上获得奖励情况、推广应用情况、受益师生情况等,线下提交著作原件(评审工作结束后退回)。

(四)若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或就业创业工作实践,须提交成果应用情况说明,应包含成果简介、应用起止时间、主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方法、创新点、推广应用效果,应用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标注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相关要求

(一)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简称“云平台”http://yun.hnbys.haedu.gov.cn/html/index.html)于2023年1月3日—2023年2月24日开放,届时优秀成果负责人登录“云平台”填报相关材料。负责人如已注册,请直接登陆;如未注册,请点击“注册”,选择“教师类型用户”,填写账户信息注册后登录填报。

(二)我校教师登录“云平台”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17:00,随后开始审核我校所申报的所有材料,按照文件规定数目评审推荐成果,对拟推荐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相关表格。

(三)所有相关材料于2023年2月23日前加盖学校公章,统一报送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A608室。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

(四)申报材料附件须为PDF电子版,每个PDF不超过10M,优秀成果提交材料上传到申报系统“支撑材料”中,支撑材料较大时,可分多个PDF电子版上传。

单位将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对本单位申报材料在线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严格把关。



附件: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管理办法

                                    202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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