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鞠艳霞 时间:2014-03-14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焦作市社科联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精品生产,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思想库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在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市(含中央、省驻焦单位和大专院校)社科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是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参评。凡在港澳台和境外发表、出版的成果,均不参加评奖。

3.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某篇可作为论文参评。

4.在市级以上各类研讨会上获奖的论文也可参评,但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要求,观点正确,内容健康。

2.学术观点创新。主题鲜明,层次分明,逻辑严谨,材料翔实,文字准确,通顺流畅,有较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本学科、本专业的某一领域有所创新,对原有的结论加以补充、完善;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在研究和解决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上有所创见,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重大决策的形成或重大实际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发现;教科书、工具书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喜闻乐见。

4、翻评论著不仅要看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

三、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能开辟某一新学科或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研究难度大,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较大贡献;在我市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上有重大意义,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重要观点或结论;能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在市内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上有重要意义,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观点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焦作的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市内社科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四、申报办法

1.每人限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

2.申报个人请认真填写《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市社科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3.专家评定。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专业评审组对初评推荐成果逐项进行评审,实行投票表决制的方法,按每项得票多少,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具体要求

成果原件1式7份(至少有1份原件)。《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电子档发送到ddb2006@126.com。申报教师请于2014年4月6日前按照要求将材料报送到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2013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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