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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3 编辑:刘静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

厅属各院校:

今年,是全国第30个教师节。为进一步激励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热爱和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经厅研究决定,在厅属院校中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厅属院校中从事教育培训教学或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或教育工作者。

(二)表彰名额

全厅共表彰“优秀教师”20名、“先进教育工作者”10名。各学校分别推荐优秀教师2名、先进教育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扎实的业务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在教学上能刻苦钻研,认真施教,效果显著;在学术方面有所造诣,成绩突出;积极进行教育改革的研究探索,成果明显。

3、坚持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认真进行备课、教学和辅导,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成绩显著,特别是所教的科目以及其他各项工作成绩优异。

(二)先进教育工作者

1、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能根据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学习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显著。

2、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切实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抓好管理,搞好教学和生活服务,成绩突出。

3、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不懈努力,尤其是积极参加招生宣传和教育改革等,完成任务出色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

三、奖励方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厅发布表彰决定,个人填写 “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推荐办法和工作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民主评选、公正推荐。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前,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2、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统筹考虑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从事德育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在推荐人选中的比例。

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二0一四年八月六日

省工信厅教师节表彰通知1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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