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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编辑: 阅读次数:[]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2021211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拟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人选1名。

一、推荐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院专兼职教师,兼职教师通过教学归属系部上报。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具有较高的教学技能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3.推荐名额:每个系部最多推荐1名专兼职教师。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推荐人选年龄原则要求: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3.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4.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重要贡献。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系部推荐意见一份(系主任签字,加盖系部公章)。

2.佐证材料1份,按照目录清单无格式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具体包括:

1)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代表性论文、论著。2016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

3)科研成果。2016年以来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3.根据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实填写《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

4.请于2021年75下周一上午11点之前报送材料至组织人事部319。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人事部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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