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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编辑: 阅读次数:[]


 


各处室、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38号)精神,为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

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详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

推荐单位按照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对申请人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完成后,组织专家评议;确定最终推荐人员。

(二)个人材料报送

个人材料:符合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详见附件)的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

请申报老师于3月14日(下周二)下午4: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办公楼319办公室刘小婷处。

 

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pdf


       组织人事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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