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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4 编辑:刘静 阅读次数:[]


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各施教机构:

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实现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网络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2〕59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省农业科学院(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开发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经部分单位测试运行,决定从 9月上旬起在全省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系统的作用和意义

管理系统为各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施教机构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共享、学习成果互通互认的公共网络服务平台,不仅可满足各继续教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需要,而且可以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数据,对提高各继续教育部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管理系统的适用范围和功能

管理系统分为网络平台和客户端平台两部分。

网络平台功能,适用对象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管理本辖区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等注册信息,审核经各用户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对辖区内经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行业主管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管理所属单位的注册信息,审核、查询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实现对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法人单位可通过该系统查询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施教机构可通过该系统提交经批准备案的培训内容、培训成绩等信息。个人可通过该系统申报、查询继续教育有关信息。

客户端平台功能,适用于法人单位在单机环境下管理所属工作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信息,审核、提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打印继续教育证书。为确保信息安全,法人单位使用该系统须与技术支持联系,配备加密狗。

三、管理系统注册方法

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自上而下逐级注册,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法人单位、施教机构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注册,最后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向所在单位注册。注册方法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专业技术人才专栏进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登录该系统参考用户操作指南。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系统管理员操作培训。系统管理员是整体系统运行的主要参与者,对发挥本系统功能、实现信息化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时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系统管理员培训。如需系统开发人员参与,请及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371-69690312。

(二)加紧注册用户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对象多,涉及单位数量多、范围广,推广难度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完成单位注册及个人注册,做好基本信息入库工作,为进一步发挥管理系统功能做好基础数据准备。

(三)按时间节点尽快开展工作。为确保管理系统尽快启用,各地、各部门要尽早安排部署,于9月20日前完成单位注册,10月20日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基本信息注册,待各用户注册完成后可进行继续教育信息登记、审验等工作。

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已开通运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上线自主选学。网址:http://hnzj.59iedu.com。

2013年9月2日

上一条:关于发布2014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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