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3-11-08 点击数:

校属有关部门:

2013届中专、高职毕业生即将毕业离校,为保证毕业生安全、文明、平稳离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返校时间:北校区6月24日,新校区6月27日。

2.补考时间:北校区6月25、26日,新校区6月27日。

3.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北校区6月26日,新校区6月28日。

4.领取毕业证时间:北校区6月26日,新校区6月28日。

5.照毕业像时间:北校区6月24日16时,新校区6月27日16时。

二、办理离校手续地点

北校区中专毕业生在北校区办理离校手续,有关部门指定专人携带印章、材料等到北校区集中办理,具体地点由北校区负责安排。

新校区毕业生(高职、紧缺人才、中专)在各相关部门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并将办理离校手续的位置、流程等在醒目位置张贴,以方便学生办理。

三、工作要求

1. 毕业生返校离校工作由学生处统一协调。办理离校手续的相关部门由学生处负责通知。

2.各系区要及时通知毕业生按时返校办理毕业离校等相关事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已签就业协议或开有临时就业证明的毕业生应及时将就业协议书或临时就业证明交招生就业处。学生返校后各班主任要召开一次班会,将毕业离校相关事宜给学生讲清楚。根据国家政策,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毕业生应于2015年5月1日前,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证明到校办理就业报到证、领取档案。2015年5月1日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学校将寄回生源所在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

3.各系区、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感恩母校等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文明离校氛围。坚持执行毕业生离校签离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制度和禁止性事项告知制度。

4.各系区、班主任要教育返校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爱护学校财物,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凡在校期间有损坏学校财物、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违纪行为的学生,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分结果装入个人档案,同时缓发(或不发)毕业证、档案。

5.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管理部门、各系区和有关处室要加强值班,坚守工作岗位,为毕业生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严防学生违纪事件的发生。

6.教务处于学生返校前为各系区提供需要补考的学生名单,由系区通知到学生,补考的课程、时间、地点由教务处安排。北校区学生补考期间,四系、基础部应安排老师到北校区改卷。新校区学生补考期间,四系、基础部也应安排老师改卷。教务处应及时将补考成绩通知学生处。

7.保卫处于学生返校前分别向学生处、系区提供未了解案件涉案学生名单和建议措施。

8.学生处于学生返校前向系区提供纪律处分到期后未撤销的学生名单,由系区通知学生办理处分撤销手续。未办理撤销处分手续的缓发毕业证。

9.招生就业处应分别于6月22日、6月24日将中专、高职毕业证全部移交学生处。

10. 毕业生离校清单办清后,由班主任收齐以班为单位交学生处收存。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办清离校手续的毕业生,由班主任以班为单位到学生处领取毕业证。班主任应及时将毕业证发放给学生,并教育学生妥善保管,以免丢失。

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学生处 电话:0391-8767031 传真:0391-876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