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关于恢复“阳光晨跑活动”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的通知》精神,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体育锻炼习惯,2014年11月11日,我院启动了“阳光晨跑活动”。在院领导的指导下,学生处精心组织,各系认真部署,辅导员和班主任带领督促,同学们积极参加,“阳光晨跑活动” 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师生身体健康,迎接学院32届春运会的召开,经研究决定,学院自2015年3月23日起恢复“阳光晨跑活动”。要求各处室、系部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各处室、系部活动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各系部领导要身体力行,带头参加。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学院期末将对“阳光晨跑活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对组织得力、效果显著、出勤率高的系和班级,学院将给予相应奖励。

附:“阳光晨跑活动”内容和要求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阳光晨跑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一、活动内容

1.活动日期:2015年3月23日至学期结束。

2.参加对象:一年级全体学生和二年级部分班级学生。

3.活动形式:

第一阶段:2015年3月23日至2015年4月3日。

组织形式:集中晨跑。

时间:周一至周五,6:50至7:10(节假日、恶劣天气除外)。

地点:按照上学期划分区域,严禁学生到校外跑步。

距离基数:2000米。

第二阶段: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7日。

组织形式:各系处自行安排春运会训练。

时间:周一至周五,6:30至7:10(节假日、恶劣天气除外)。

地点:田径场、校园广场及校园甬道。

第三阶段:2015年4月20日至学期结束。

组织形式:多种形式晨练活动。

时间:周一至周五,6:30至7:10(节假日、恶劣天气除外)。

地点:田径场、校园广场及校园甬道。

二、活动要求

1.总体要求参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阳光晨跑活动”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各系处按照学院第三十二届春运会通知要求,自行组织。

3.第三阶段:各系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太极拳、啦啦操、韵律操、广场舞等集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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