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河南省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5-27 点击数:

四系:

接学院通知,拟从我院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中推荐部分人员参加河南省优秀辅导员的评选,现将要求通知如下,请各系按照要求按时将推荐人员材料报于学生处。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认真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中的各项工作职责,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在近两年辅导员年度考核中成绩优良,学生满意度和认可度高;

3.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生工作,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原理和方法。注重运用各种工作载体,尤其是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注重科学研究,善于思考和总结,能够结合辅导员工作实际,做到日常教育和理论研究相互结合,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近两年内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关的论文或参与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研究;

4.热爱辅导员工作,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含4年),至今仍在辅导员工作一线,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从事辅导员工作虽不满4年(不少于2年),但确有突出成绩的辅导员;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接受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积极参加辅导员工作相关活动;近两年所带学生违纪率在0.5%以下,无重大事故发生。

5.已经获得过历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6.根据我院情况,满足条件的班主任也可参与评选。

(二)时间要求:各系需将推荐人员材料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5点前报与学生处,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各系要将此次评选通知到每个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学生处

2015年5月27日

河南省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学生处 电话:0391-8767031 传真:0391-876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