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高等职业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2016届毕业生评定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5-30 点击数:

各系:

我院2015-2016学年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了保障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优评先及评定奖学金的对象:

511级、3211级高职学生(不包括插班生)

二、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奖学金的评定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河南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实施细则》执行,各系要根据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要求将各自的评定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要明确评定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评定工作组成员及构成等。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应通过电话、校务通、班级QQ群等形式把评选事项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

2.各系在制定具体评定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评选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的比例进行评定,各系不得更改学校分配的各类奖学金的名额(名额分配见附表),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都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3.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见附表1

4.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法、占用挪用学生奖学金,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上报评选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上报评选材料包括评选结果的纸质文档及电子稿件,所有电子文档从学生处拷贝。

2.时间要求

评选名单表各系公示无异议后,加盖系公章后于6月4日前报到学生处。各系务必保证所报表格内容准确无误,尽快完成。

四、各系接到通知后,要提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评审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不正之风。上报时间要严格掌握,以免影响全校此项工作的进行。

学生处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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