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10-08 点击数: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关于做好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院2019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应聘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通过各部门申请,领导讨论通过,现已确定2019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情况。(附件1)

二、学生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必须是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根据勤工助学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经系部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学生持《勤工助学申请表》参加招聘。

(三)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有特长、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申请参加学生勤工助学:

1.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2.无法兼顾学业和勤工助学者。

3.有铺张浪费等高消费行为的。

三、申请录用办法

1.招聘录用时间。

2019年9月23日-9月28日

2.学生申请办法。

申请勤工助学的学生到设岗部门递交《勤工助学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进行面试。

3.录用办法

各设岗部门根据岗位数量和申报学生的情况确定录用学生人选,将被录用的学生信息填至《勤工助学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连同被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于2019年10月8日下午下班前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4.各用人部门通知录用学生签署《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4)后,开始上岗。聘用期限为当年的10月初到次年的9月底。

四、用岗单位职责与义务

1.用岗部门有义务按规定给予学生必要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进行好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学生参加的勤工助学活动不能包含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特殊行业和专业的劳动。

2.学生勤工助学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管理的原则,用人部门应由专人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的管理,严格考勤、考评,对学生勤工助学中不合格者及时上报。

学生因考勤不合格或自身原因不适合该岗位需要调换的,用人单位可在应聘候选人中选取代替,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五、学生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与发放

1.根据教育部和焦作市相关恩建规定,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按小时计算补助,每月组织发放,补助标准为每小时12元人民币。原则上勤工助上岗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不得超过2个小时,周六周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40小时。

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在本部门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进行考核并核算补助。每月初将《勤工助学报工表》(附件5)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银行将补助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上。

3.被聘用的学生自备一张建设银行银行卡。

六、法律责任

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用人部门需和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部门、学生本人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签订协议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学生方可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必须明确学校、用人部门和学生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其他

学生勤工助学发放酬金须经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并将签名表连同银行回执存档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接受各部门监督检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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