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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赋分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次 来源:  

由于报考我校的个别小语种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显示外语成绩,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主管单位要求,考生可到当地学籍部门开具成绩证明,提供至我校,我校予以成绩认定。经研究,具体规则如下:

1.若考生此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B、C、D等级,我校将按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之规定对外语成绩进行折算赋分。

2.若考生此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实际分数,我校将按照100分-90分(含)对应A等级、89分-80分(含)对应B等级、79分-70分(含)对应C等级、69分-60分(含)对应D等级的方式先将考生实际分数转换为对应等级,再按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之规定对外语成绩进行折算赋分。

由于涉及此事考生极少,我校将单独通知相关考生告知其提交材料事宜。如对此事项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391-8767022,联系人:刘老师。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