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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切实做好对中职学生资助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爱玲 时间:2014-05-28 点击数:

豫教资〔2014〕36号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省直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3月25日我中心印发了《关于妥善处理长期未激活的中职资助卡问题的通知》(豫教资〔2014〕19号)要求各级资助部门和有关学校对长期未激活的中职资助卡(以下简称“睡眠卡”)进行全面清理。5月6日,我中心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4〕306号)精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期中职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名单公示和检查的通知》(豫教资〔2014〕29号)对2014年春季中职资助公示和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两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校外教学点,特别是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校外教学点问题较多;二是一些学校的一些专业或班级教育教学达不到全日制教育要求;三是发现有违规收费现象。以上情况说明管理工作亟待加强。

5月19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武汉召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监管工作部署会议,就中职受助学生与初中、普通高中和高校学生学籍重复,疑似非全日制学生及中职资助卡中未被激活使用的“睡眠卡”的核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当前情况,做好下一阶段中职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职学生资助“睡眠卡”核查的有关问题

前段时间我省已经要求对各级各学校存在的“睡眠卡”进行了认真核查清理。通过清理,清理出的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信息要尽快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各类资助名单中去除。对现在仍未处理完毕的“睡眠卡”,各级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到底,要想尽办法尽快联系到学生本人,按规定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

二、关于14年春季中职资助名单公示和检查的问题

在公示期间,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各有关中职学校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4〕30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对各学校的资助工作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于达不到全日制学历教育要求的,要在5月30日前全部从全国系统中删除。

各省辖市、扩权县要对公示工作的有关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以书面的形式速报我中心。我中心将在接到省辖市或扩权县的材料后,把全国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分解给各单位。各地可根据该数据和已经发现的问题相比照,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规范资助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关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各类需核查信息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中职资助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可疑数据,需要进一步核查:一是中职受助学生与其他学段学生信息重复数据;二是大龄学生问题;三是未被激活和使用的中职资助“睡眠卡”数据。

我省各学校存在的以上问题,多数已在前期工作和公示检查中核实并及时做了处理,但仍存在一些尚待继续核查清理的数据。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次信息核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有关要求见附件1)进行核对清理。对确实在校接受就读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符合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政策要求的学生,由本人签字确认,加盖学校公章后,报主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对于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信息,要在2014年5月30日前从全国系统中删除。对于大龄比例偏高同时非应届初中生(特别是双重学籍)比例偏高的(简称“两高”)学校和地区要列入重点复查对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5月底6月初对有关数据再次进行比对和抽查,对于应删除未删除的以上有关数据,将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84号]、《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110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教职成[2010]15号),按套取骗取行为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

各级资助管理机构和各学校要将本次核查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整理后妥善保存备查,电子材料同时上传至网上办公系统保存。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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