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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职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9-12 点击数:

各系: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增强资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上级精神和《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07】36号)、《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现就我校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9月9日-9月17日

二、认定办法

具体认定范围、认定原则、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后续管理请按照《河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07】36号)、《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执行。

三、认定范围

高职:12级、13级、14级

五年制:510级、511级

3+2:3210级、3211级

四、认定要求

1.请各系对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认真核查并收集存档。

2.请系根据学生及其家庭情况对其进行认定,并将学生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和认定结果按规定格式报助学金管理处进行审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希望各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我校2014-201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五、表格下载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请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网站(www.hciit.edu.cn)下载,用A4纸打印。

助学金管理处

2014年9月5日

地址:焦作市新区碧莲路801号,邮编454000 联系电话:0391-8767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