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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体国家安全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释义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5-23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的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公民或者组织为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协助;

4、公民或者组织发现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5、任何公民或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6、每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7、发现危害国家安全可疑行为或其他破坏活动时,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

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总体国家安全观:就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

国家安全不断加强过程: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确保国家安全。

2014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决定了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

2015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局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

全国人大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2015年7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12月27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此后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从不同角度对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共有七章八十四条款,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爱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具体规定

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依法惩治窃密、泄露 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就是在党领导下,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开展隐蔽战线斗争,由国家安全机关和各级组织、各界群众组成的社会防御体系。

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共有五章四十条款,是新中国建立后加强和规范隐蔽战线反间谍斗争的第一部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的保障作用,即凸显了新形势下反间谍工作的特点,也融合了我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研究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方面的新成果。

反间谍法规定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动员、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

间谍行为

1、间谍组织或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生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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