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24-07-31 点击数:
各党总支、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深入实施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运用好传承好红色基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坚定爱国奋斗挺膺担当,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高校“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的通知》(教思政函〔2024〕475号)精神,结合《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青春豫有引力”主题思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191 号)要求,现将我院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宣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回答好教育强国建设核心课题,以汲取精神力量,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主线,坚持课内课外一体、校内校外联动、线上线下结合,贯通学习“五史”和新时代伟大成就,用好红色资源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全省“青春豫有引力”主体思政教育实践活动一体推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感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体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光辉历程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主要安排
要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和新时代伟大成就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各环节,从铸魂、培根、笃行、弘志四个层面,挖掘生动素材、创新学习形式,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学习和践行中涵养“强国一代” 的志气、骨气、底气,凝聚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青春力量。
(一)铸魂:精神谱系宣讲。积极动员、广泛邀请伟大精神亲历者、见证者、传承者等,以报告、访谈、座谈等多种形式上讲台作报告,为学生讲述革命战争故事、建设发展故事、改革开放故事、奋斗强国故事、教书育人故事,讲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人民的奋斗实践、伟大成就,引导广大学生更好运用中国理论理解中国问题和实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培根:红色文化润心。深入挖掘运用校史中的红色基因,打造更多特色大思政课、原创文化精品和网络育人作品,推动红色基因人物化、案例化、具体化、行动化。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综合运用经典诵读、歌曲传唱、剧目编创、校史馆参访等形式,分层次构建专题思政课、红色文化师生实践课、校园必修课,引导广大学生更好运用中华文化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深层力量。
(三)笃行:国情社情探访。以“小我融入大我”为主题,组织我院师生深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考察足迹,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科研院所、军营、大国重器,体会今昔对比、中外比较,感悟国家发展特别是新时代伟大成就,见证“中国之治”独特优势,坚定“自找苦吃”成长路径,更好运用中国实践贯通所学理论与国情社情,不断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四)弘志:强国复兴有我。紧密结合“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开学、毕业、军训等重点教育环节,组织主题党团日、入党入团宣誓及爱国歌曲传唱等主题活动,引导我院学生进一步厚植爱国情、砥砺强国志、躬身报国行。组织开展我院师生强国报国故事征集展示活动,深入挖掘报道校园强国故事、师生报国事迹,运用适合网络传播的载体、语言、形式,通过设置“我与祖国同成长”“我和我的家乡”“我的军旅生涯”等议题话题,集中展现新时代我院青年学生矢志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精神风貌。深入开展“退役军人展风采·红色文化进校园”活动,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报告会,持续激发我院学生参军报国热情。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推动。各部门要将本次宣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举措,与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优质教育资源和特色品牌工作联动起来,高度重视、专题部署,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谋划,做好宣讲联络对接、红色资源挖掘、实践探访组织、青春风采展示等工作。要围绕活动主题,从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出发,积极邀请先进人物、党史专家等入校宣讲,充分发挥“一站式”学生社区、党团支部、学生社团及红色文化弘扬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等作用,结合开学第一课、典礼育人、毕业生党员教育等提升育人实效,开展主题活动。
(三)材料报送要求。各责任部门开展活动后,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宣传部。(联系人:曹莹8767143)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