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56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摸清我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基本情况,进一步推进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和开放共享水平,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征集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有关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级实验室、企事业等单位中长期从事检验检测、测试测量、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应用和管理等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专家职责
发挥检验检测、测试测量、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应用和管理等相关领域高端科技人才的智库功能和参谋作用,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研讨、技术咨询论证等活动,为全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提供意见与建议。
(三)征集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深入现场工作,能够参加相关工作和活动,年龄不超过65周岁;
3.从事检验检测、测试测量、仪器设备应用和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熟悉相关仪器设备实验操作,并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报送要求
根据专家征集条件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省共享服务平台(https://www.hniss.cn/)“征集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专家”,由专家本人自行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提交至所在单位审核。单位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进行审核。
科研规划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