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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编辑: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申报名额

(一)参加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对象为我校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的在岗人员。我校可推荐教学管理人员1人,教学人员、教学科研人员共2人。

(二)各类别之间不得调剂。院、校级领导不得以教学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身份申报,各单位推荐人选中除教学管理人员外,县处级干部不得超过1人。

(三)45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符合开辟绿色通道人员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四)开辟绿色通道。

凡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实施意见》评审条件和本地本部门申报名额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申报。

1)本人入选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或教练组。

2)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

3)本人或者作为主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银、铜牌。

4)担任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赛裁判长或河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总裁判长。

5)担任院(校)级主要领导期间,带领所在单位人员在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奖牌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金牌。

上述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员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乐于奉献,师德高尚。

职业教育的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应满足以下相应业务条件:

(一)教学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育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本专业(相近专业)教学(技能操作)工作15年以上且现仍在教学(技能操作)岗位上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鲜明的教学风格,熟悉职业教育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与趋势,对本领域的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性,为引领本地的职业教育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工作业绩

1)在教学工作中具有创造性与创新性,多次被评为省辖市以上组织的职业教育教学示范、观摩教学课,有力地推动本地职业教育的发展;是本学科的教学学术带头人,被省辖市级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认定的教学骨干;保质保量完成每年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近五年来,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辅导教师荣誉或证书。

3)近五年来,获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表彰的劳动模范或省级优秀教师、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

3.学术成果

1)近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或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一等奖(奖项规定的限额内)。

2)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具有高水平的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职业教育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2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二)教学管理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连续10年以上,担任职业教育院、校级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院、校领导管理工作。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具备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经验与复合管理才能。所在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勇于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具有引领本地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办学水平,在全省职业教育界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1)管理业绩突出,使本院、校教学、科研、管理上层次、扩规模,职业教育管理模式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地方、行业的职业教育发展,并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所在院、校跨入省级以上职业教育重点院校,或本人担任省级以上职业教育协会理事等相关职务。

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学、教研、科研等成果二等奖以上(限奖项规定限额内)。近三年以来本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在同行业领先,高于全省毕业生平均就业率。

3)近五年来,所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团体(个人)一等奖或国家级团体(个人)三等奖以上奖励。

3.学术成果

1)在院、校领导管理岗位上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3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教学科研人员

1.基本条件

1)担任教师系列(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年以上,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0年以上,且现仍在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岗位上。

2)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指导职业教学改革、创新有重大突破,精通职业教育发展的内涵与外延,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职业教学实践,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较大影响。

2.工作业绩

近五年来,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评选的教研、教学、科研等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规定限额内)。其中职业教学科研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取得良好效果。

3.学术成果

1)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限主编、副主编)本专业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相近专业,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所从事专业统编教材2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近五年以来,在CN学术期刊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4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限作者前两名)。

三、材料要求

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

2.近五年来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附材料目录或清单)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7月17日上午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319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gxrsc@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附件1: 附件1: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综合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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