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正确的人才观为导向,以岗位设置要求为基础,以优化职称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评审推荐程序,提升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公信度,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作用,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名单如下:
组 长:尹彦礼 史先进
成 员:张庆伟 魏道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教务处、科研规划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处负责同志。
三、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原则
(一)所有参评人员同等竞争的原则。
(二)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评审指标分配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和各系部专业建设等情况综合考虑,提出本年度各系部职称指标数(含人事代理)建议方案,提交党委会研究,并予以公示。各系部职称指标数在完成职称推荐资格审查环节后确定。
五、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程序
(一)校党委研究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确定评审推荐原则及程序。
(二)组织人事部公布2024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
(三)系部推荐
申报人员须经系部同意推荐方可申报,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1.申报人员到系部报名(兼职教师由归口系部进行推荐,兼职教师分属系部名单以教务处名单为准)。
2.系部成立由系主任和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确定拟推荐人选时,要坚持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精神,对师德失范实行“零容忍”,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实行“一票否决”。
3.根据系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意见,系部组织专兼职教师召开职称评审民主推荐会,申报人员应在推荐会上就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职业操守、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际、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公开述职。
系部职称评审民主推荐会参会人员应不低于本系部专兼职教师人数的2/3,同意推荐的票数应不低于参会人数的2/3。
4.系部填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附件2,双面打印),系部主任填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推荐表》由系部报送组织人事部。
5.组织人事部将系部推荐人员名单送交资格审查相关部门。
(四)资格审查
1.申报人员到相关处室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被委托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人员打印《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附件3),携带证书原件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材料清单依次到各考评部门(组织人事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规划处)进行资格审查,各部门审查通过的《资格审查表》送交组织人事部,之后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递交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督导处进行资格审查。
2.组织人事部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量化计分表》送交相关考评部门。
(五)量化计分
1.民主测评。由校党委和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按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信院〔2021〕111号)执行。
2.申报人员携带可以参与计分的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及材料对应的清单分别交由相关考评部门进行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各考评部门进行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的同时,按《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工信院〔2021〕111号)进行核算计分。
3.申报人员的《量化计分表》由相关考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根据各考评部门提供的《量化计分表》,以系部为单位汇总、核算量化计分结果。
(六)参评材料公开展示
所有申报人员参评材料原件在参与量化计分后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
(七)推荐结果公示
量化计分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排序,根据量化计分排序结果和各系部推荐指标数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评审材料整理、上报审核及组织评审
参评人员自行整理评审材料,按要求填报职称系统。组织人事部将评审材料报送相应评委会进行审核。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采取委托其他高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在材料上传完成后,不再接受补充。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2.职称转评与职称申报工作同时进行。转评人员不参与量化计分,不占职称指标。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已参加过职称转评但未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比上次申报业绩材料增加两项以上(含两项)。否则,学校不予推荐。
3.由于今年职称工作安排时间紧,凡不能按时间要求及材料标准要求上报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三年推评资格。
举报电话:0391-8767017
附件1:
2024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附件2:
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表.docx
附件3:
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4:
2024年度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pdf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