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信息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 消防安全制度
第三条 队伍建设:成立信息中心消防安全组织及义务消防队
组 长:徐小云
副组长:康超
成 员:马爱玲 李超 马正军 李嘉诚 刘正阳 赵彬 葛炳辉
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区域 |
房间号 |
第一责任人 |
具体责任人 |
2号实训楼 |
302、303、304、310、311、312、313机房、314、服务器机房 |
徐小云 |
马爱玲 |
综合楼 |
201、202、203、208、209、210、211、217机房 205、206、207、212、213、215、216 |
徐小云 |
赵彬 |
图书信息楼 |
501、502、504、505、508、数据中心机房 |
徐小云 |
李超 |
701、702、703 |
康超 |
刘正阳 |
601、706、709 |
康超 |
马正军 |
507、607、704、705 |
康超 |
葛炳辉 |
605西隔间、608西隔间、707、708 |
康超 |
李嘉诚 |
第四条 全体人员应具有高度的消防意识,禁止在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机房及楼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对所负责区域开展经常性的防火自查、自纠,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整改、上报。
第五条 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机房电源开关、电子设备、灭火设备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在机房安全及消防巡检表上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 机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机房内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及时更换,务必确保消防器材能够正常使用,认真落实防火、防电、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七条 信息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务必掌握消防灭火知识以及灭火器的规范使用方法,发现火情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人员安全。
第八条 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未经许可不得在室内私自乱拉电源线,学生不得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不得拆卸计算机辅助设施及电源线。
第九条 机房外走廊、机房内通道和窗口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确保畅通, 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
第十条 机房内不得随意用水,尤其在夏季空调开放期间,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以防止水流入机房。
第十一条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应加强实验室安全消防教育、宣传工作,利用专题讲座、展板、专栏、网络等形式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关系到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三章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填写上机记录表、拿钥匙开门,不允许学生到办公室拿钥匙开门;同时负责机房送电,送电顺序:先送总开关,再送分开关;检查教师机、学生机软硬件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反映。
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应监督禁止学生带食物等进入机房,特别提醒学生不能将任何杂物放入计算机主机箱等隐蔽位置,以免因主机温度过高引起火灾的发生。
第十五条 课后任课教师应再次检查教师机、学生机软硬件情况,并负责断电,断电顺序:先断分开关,再断总开关;同时督促学生清理垃圾、摆好凳子、关闭窗户;最后负责锁门,并将钥匙送回办公室,不允许学生锁门。
第十六条 每天最后一节下课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关闭空开、所有门窗与空调,并认真组织学生打扫机房卫生,保持机房的干净和整洁。空开开关应该由任课教师亲自操作,不得让学生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