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遏制网上有害信息的产生和传播,确保学校网络的正常运转,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校园网运行及网络信息方面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学校、社会和国家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由于其他重大事件的发生影响到我校校园网正常运行或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并由此可能影响到学校、社会、国家安全稳定的事件。
2.影响或破坏网络运行及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可分为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两类:校园网络安全事件主要指校园网络实体中线路、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等出现的被病毒和恶意攻击带来的安全事件;网络信息安全事件主要指校园网络中各信息服务设备中出现的信息安全事件,如非法信息、泄密事件等。
二、领导机构及工作小组的职责
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学校信息化安全工作,对学校的信息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供人员和物质保证,指导和协调校内各单位实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预案,处置各类危害校园信息安全的突发事件。
2.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1)校园网络运行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由信息中心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当由于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造成校园网运行异常或瘫痪时,负责及时发现并找出原因,尽快恢复网络的正常运行。
(2)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宣传部、信息中心、处室、系部信息员共同组成),其职责是:当校园网网站中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非法信息时,负责及时清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查找非法信息的来源,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紧急事件发生后,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应急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三、具体处理
1.信息系统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各信息系统由各相关单位指定专人随时密切监控信息内容;
(2)发现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监控人员应第一时间断开系统网络连接并立即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3)负责该系统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尽快赶到现场,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尽快使系统重新投入使用并立即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4)各信息系统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
(5)工作人员会商后,将有关情况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果情况严重,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机关和公安部门上报;
2.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1)当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通报情况;
(2)网络管理员应尽快赶到现场,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同时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3)网络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负责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4)网络管理员和网站管理员协同有关部门共同追查攻击来源;
(5)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如认为情况严重,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上报;
3.计算机病毒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2)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3)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使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4)经技术人员确认确实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相关记录,同时立即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5)领导小组会商后,认为情况严重,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6)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系统,应立即告知各下属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4.软件系统安全故障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有定期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出现安全故障,应立即向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或网络管理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3)系统管理员检查日志等资料,确认攻击来源并负责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告。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各数据库系统要至少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并异地保存;
(2)一旦数据库崩溃,应立即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同时通知各下属单位暂缓上传数据;
(3)系统管理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如遇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向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系统提供商请求支援;
(4)系统修复启动后,将数据库备份取出,按照要求将其进行恢复;
6.外部供电中断后的紧急处置措施
(1)外部供电中断后,机房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2)如因学校内部线路故障,请学校后勤处迅速检修故障恢复供电;
(3)如果是供电局的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局联系,请供电局迅速恢复供电;
(4)如果供电局告知需长时间停电,应做如下安排:
(a)预计停电4小时以内,由UPS供电;
(b)预计停电4到24小时,关掉非关键设备,确保核心设备供电;
(c)预计停电24小时少于72小时,白天工作时间关键设备运行,晚上所有设备停电;
(d)预计停电超过72小时,妥善保存数据,并使设备正常关机,停止提供信息服务直至供电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