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转学管理规定》(豫工信院[2024]8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
2.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
第二条 申请条件
1.2025级各专业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对专业的兴趣和专长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不同批次录取的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2)艺术类、体育类、普通专业三类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
3)转入学生分数不能低于拟转入专业的当年同批次录取最低分;
4)学校对学生入校后思想品德、上课出勤、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操行量化考核,不合格的不准予转出;
5)拟转专业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转入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入;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已符合退学条件者不能转专业;
7)其他无正当理由且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不能转专业。
第三条 组织考核
1.考核的方式
笔试。考核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以教务处发布的通知为准。考生需提前携带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严禁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并依校纪处理。考试结束后,试卷由学院组织教师集中评阅,评分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2.考核的内容
专业适应性、学生综合素质等。
3.评定的依据
分数评定,满分为100分。
4.转入的原则
1)考核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同意转入基本条件;
2)根据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转入,择优录取。
5.根据考核结果,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评定依据择优确定各专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核。
第四条 接收计划
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各专业暂不限定转入学生数。
第五条 土木工程学院2025级转专业工作组
1.工作组成员
组长:苏涛涛
副组长:庄淼、王宪军
组员: 杨文选、白香鸽、许明远、张珂、王静、张玉
2.主要工作职责
负责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中学生的选拔、过程管理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补修完成应修课程。
2.学院咨询电话:0391-8767081,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