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5〕112号)和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我校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主动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省级优秀毕业生
除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原则上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4.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颁发的荣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可直接推荐,于5月7日前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上报通过后可不受学校的指标名额限制。
三、评选名额
评选名额按2025年大专应届毕业生数进行分配。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见附件1),确保名单中所有数据项应准确无误。学院盖章,书记签字。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2),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栏要填满,字体用“仿宋”四号,院系意见需要填写并盖章。
(3)获直接推荐的毕业生需报送荣誉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8日前报送至学生处106办公室。
2.校级优秀毕业生
(1)《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3)的纸质版(各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Excel电子版。
(2)《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电子版及纸质版(见附件4),纸质版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主要事迹栏字体用“仿宋”四号,班级意见和学院意见需填写。
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于5月8日前报送至学生处106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按评选要求确定候选人。
2.预选名单要通过合适途径在本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填写相关材料,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对不认真填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4.各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材料须规范无误。
六、其他事项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本次评选工作激励我院广大在校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毕业离校前如出现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将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