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有序发展,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学生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精神,现将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按班级打印并进行公示,请大家进行监督,如发现冒名顶替现象,请及时举报。
公示期效:本公示长期有效,随时发现冒名顶替,随时举报。
举报部门和联系方式:
校学生处: |
电话:0391-8767031,8767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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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sc7031@163.com |
校纪检监察室: |
电话:0391-8767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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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gxxyjw2014@126.com |
教育厅学生处: |
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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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sc@haed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