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检初审、体检、心理测试、政审考核、役前训练、赋分评比等环节,高新示范区征兵领导小组组织区征兵办、基层武装部和学校武装部集体研究,确定我校李旭达等26名同学为定兵对象,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校本部第二教学组团一楼大厅。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示范区武装部或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391-8760319(示范区武装部)
0391-8767693(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