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要求:
凡参与投标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7号、8号学生公寓楼项目申请报告、招标方案等工程咨询的投标单位请在2020年7月17日前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近三年来投标单位所做的向河南省发改委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不少于壹个)。
2.所做项目申请报告的河南省发改委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以上两项材料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资质不符合要求。
该公告解释权归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