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区: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中职国家助学金每学期开学时确认一次。为了做好2014年春季学期的助学金工作,各系、区要及时通知中职中职512、3212、312、513、3213、313、213(按规定212的学生2014年春季学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在校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并在开学一周内(2014年2月28日前)上交至班主任老师处。班主任收齐后上交本系、区,各系、区汇总后于2014年3月6日前交至助学金管理处。因个人原因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之后不再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到我院新网站(www.hciit.edu.cn)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载申请表电子稿,用A4纸打印,按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涂改无效。
2.户籍材料。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统一用A4纸复印。
3.装订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申请表。
(2)户口本首页。
(3)户主页。
(4)学生本人页。
助学金管理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