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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系组织中秋、国庆节前廉洁主题教育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及迎新工作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进一步打造我院清正廉洁、文明节俭的过节及迎新工作氛围,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近期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廉洁迎新的有关要求下发通知,电气工程系于9月10日下午组织全体专兼职教师进行了集中学习和主题教育。

通知要求如下:

一、“双节”做到“七个严禁”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

2.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

3.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

4.严禁违规公款接待;

5.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6.严禁违规参与各类“圈子文化”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7.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二、迎新工作做到“七个禁止”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预防在前,教育为本,在新生入校注册、报到、军训期间,引导广大教职工弘扬高尚师德师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1.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

3.禁止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禁止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禁止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禁止不经学校批准私自介绍单位或个人从事商业营销活动。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党员领导干部和处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广大教职员工要做到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在迎新工作中更要热情接待、耐心讲解,体现教师身份,公平周到服务。

四、严格执纪问责

“双节”及迎新期间,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突出问题要在全院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保持惩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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