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作者:张继冬 时间:2014-03-1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豫政〔2012〕 53号)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时间安排通知》(豫语委〔2013〕4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焦政文〔2013 〕114号)要求,我院将于2014年4月接受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市迎评工作要求,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我院全院师生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意识和语言文字工作应用水平,确保我院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标准。

二、评估内容和标准

(一)评估内容:普及普通话和规范用字两个方面。

(二)评估标准:依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焦作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方案》执行。

三、评估范围

依照《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以下简称《操作办法》)进行。院属各教学处室、教学班级和公共场所为评估的重点领域,任课教师和在校学生为重点检查对象,机关、后勤等处室为抽查对象。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学院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毋虎城

副组长:陈荣邦席振修

成 员:吕 况 张庆伟 刘发根 王春城 雒有成

徐百顺 郭奉贤 常跃军 张长喜 何全茂

韩应军 魏道清 聂 静 张红兵 薛春裕

常现联 汪 浩 徐长安 刘士合 孙荣玲

焦贺彬 冯海贵 张书灿 牛元甫 吴文亮

院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部,

聂 静兼任办公室主任,

杨瑞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丁晓 常海云 王芙蓉 王明利 牛国静

五、工作步骤

我院迎检工作分为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2月)

院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刻领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文件精神,了解评估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在全院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将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纳入2013年至2014年学院各相关处室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1.学院召开全校迎评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任务分解,全面启动迎评工作。

2.组织各教学处室和班级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培训,举办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及相关人员培训班,做到受检单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3. 院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学院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语委办。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4年1月-2月)

1.自评报告。院属各部门对照《实施细则》及《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分解表》(以下称《责任分解表》),对本部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总结,学院统一整理、撰写自评报告,于2月15日前报市语委办。

2.档案材料。评估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是档案材料,院各迎评单位要依据《焦作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分门别类、详实入档(包括影像资料),做到档案内容齐全有序、查找便捷;对档案资料不足、不规范之处,及时补充完善。

3.普通话测试。根据《实施细则》、《责任分解表》,对学院普通话未达标师生进行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

4.规范用字。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重点内容:

(1)教师教学活动全过程;

(2)学生学习全过程;

(3)往来公文函件;

(4)校园标牌规范用字情况。

(三)督查完善阶段(2014年3月-4月上旬)

1.院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检查档案材料是否按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资料装订工作;督查迎评环境氛围是否浓厚(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提示语、宣传广告牌、办公室宣传桌牌、办公室展示板等),用语用字及语言文字规范化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邀请市语言文字专家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查看、指导,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工作。

2.精心筹备并举办我院首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

3.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对院属部门逐一进行模拟检查评估。各部门对照模拟评估中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四)迎接评估阶段(2014年4月下旬前)

1.提出评估认定申请:汇总、整理有关材料,形成我院汇报材料,提出评估申请。

2.拟订迎评接待方案,接受评估专家组正式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教语用〔2001〕3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焦政文〔2013〕114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迎评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意识,积极参与迎评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协调联动,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院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强化迎评的舆论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宣传教育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院师生都了解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我院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教学处室、教学班级要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提高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立足于经常性管理工作,做好迎评档案整理、迎评氛围渲染,确保评估验收在本部门不失分。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