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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编辑: 阅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师函〔2023〕947号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1.我院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2.我院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可直接参加认定;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

3.河南省范围内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 线上培训时间

2024年1月10日—3月1日

(二)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2024年3月17日9:00—9:50

科目二:2024年3月17日10:05—10:55

(三)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4年3月24日9:00—11:00

三、考试方式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 www.hnjswlxy.cn) 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照片要求: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大小190K以内,宽290-300像素之间,高408-418像素之间)。账号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分配,具体账号分配情况待省教育厅审核完毕后另行通知。

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理论测试。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3月16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 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3月24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笔试成绩两年有效。2023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未通过的老师无需参与此次报名,后续面试工作通知参加面试报名即可

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报名要求的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报考人员信息表》(附件三)于20231228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hngxrsc@126.com

联系人:吕明磊

联系方式:0391-876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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