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21 点击数:

关于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系部、二级学院

为加强对传销危害的宣传,增强大学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联合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我校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二、活动对象

全校在校师生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7月05

四、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征集网络新媒体类、书画摄影类和征文类等三类作品,涵盖短视频、动漫、摄影、征文、公益广告、书法等作品类型。(见附件1)

1.作品征集、把关。各单位遴选优秀作品,分类填写《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信息表》(见附件2)和《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汇总表》(见附件3),2021年7月25日前,各单位将作品信息表、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电子邮箱xsc7031@163.com,邮件请标注“XXX(系部)禁止传销宣传作品XXX类”。

2.每个系部需认真开展征集活动,遴选优秀上报,需至少涵盖2个类别,共计不少于6副作品,以便学院评选上报。

3.学院将遴选择优上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评审出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等,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推送,予以一定奖励。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要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与,尤其要重视组织相关专业、具有专业背景的青年师生参加作品征集活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作品。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以展板、条幅、海报等形式,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防范传销教育活动,宣传传销的危害和本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大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3.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单位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遴选作品,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学生处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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