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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办公用品经费包干办法(试行)
2020年12月21日 08:51     (点击: )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办公用品经费包干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预算的计划性,有效降低办公成本,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包干原则

1.控制总量,保证必需,杜绝浪费;

2.总额包干,专款专用;

3.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二、包干标准

1.党政、教辅等部门3人(含)以下每年按400元核定,每增加1人包干经费增加120元。

2.各系部等教学部门按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院系两级管理规定》执行。

三、管理与采购

1.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核算与监督。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办公用品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后勤处负责验收建账。

四、包干经费的管理

1.在安排使用办公用品经费时,必须按照“谁使用、谁出经费”的原则。

2.临时承接的上级布置的任务,所需的办公用品费用,由具体承办部门编制预算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报经院长或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由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购置,另行建账。

五、包干经费的使用规定

1.每学期初,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人事处、学生处提供的人数为基数,计算出各部门包干的总金额,书面通知财务处,财务处根据通知按部门建帐。

2.教职工人数以人事处提供的为准,学生人数以学生处提供的为准。各部门人员和学生人数的增加或减少,每学期初调整一次。中途人员增减,其包干费用不变。

3.各部门在学院文印室打印、复印资料由教务处核定出具体价目从学生所在系部包干费用中扣减。凡与办公用品领用相关的管理记录凭证,都应由专人按月分类归档保存。

4.教学部门教学用具、考试用品及教案纸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学期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由教务处统一购置,从教学部门包干经费中扣除。

5.党政办使用的文件用纸及财务处、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账本、表格由其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另行建账。

6.学院所需信封、档案袋等,由党政办公室核定用量,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印制),另行建账。

7.劳保用品按人事处确定的标准由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购置,另行建账。

8.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购置劳动工具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酌情申报学期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另行建账。

9.办公设备的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后勤处(资产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另行建账。

上述费用包干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6年1月15日

 

附件

办公用品开支范围表

种类

明细

文具类

各种笔类(包括笔芯)、打孔机、笔筒、信封、信纸、稿纸、便笺纸、笔记本、计算器、抽杆夹、白板笔、文件栏、文件盒、文件夹、文件袋、信封、档案袋、固体胶、液体胶、双面胶、透明胶带、订书机、订书钉、回形针、大头针、图钉、剪刀、卷笔刀、美工刀、尺、橡皮擦、印泥、印油、长尾夹、标签纸、墨水、墨汁、复写纸等。

计算机耗材类

鼠标、鼠标垫、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文印耗材类

各种型号和规格的打印纸、复印纸、传真纸、碳粉等

卫生用品类

扫把、拖把、簸箕、纸篓、水桶、毛巾、脸盆、肥皂、垃圾袋等。

其他

包括电话机、功能插座、电池、接线板、热水瓶、杀虫水、一次性纸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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