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申请材料报送方式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1 点击数:

关于调整“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申请材料报送方式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申请材料的报送方式做出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申请材料报送方式调整为线上报送。(详细的申请条件见附件)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本人的身份证、职业技能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打包,文件统一命名为:考生号+姓名+手机号(如:22418888888888张三13888888888),发送到指定邮箱:hngxpxc002@126.com;

2.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41418时,逾期不再受理。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如遇不可抗力,可联系学校说明。

如果遇到申请材料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0391-8767536。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

2022年4月11日


附件:

   《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关于“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办法”之规定:

具有一定职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成绩,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换算。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换算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a.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含一、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含省/部/国家级以上的特等、一、二、三等奖),折算分值200分;

b.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四级/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折算分值180分;

c.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五级/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地市教育局举办的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折算分值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