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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是在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干部工作

1.贯彻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拟定和完善学院党的组织、干部工作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搞好干部管理。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拟定中层机构设置方案,做好中层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聘用和日常考核、管理等工作;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做好中层干部的培训、挂职等工作。

3.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中层领导干部的任职条件,做好中层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向院党委的推荐工作;根据院党委的决定,搞好干部轮岗交流。负责干部统计工作,管理好干部档案。

4.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拟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二、组织工作

5.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加强学院党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和党代会的筹备工作。督促检查各党总支、党支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学院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拟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对党支部、党总支的党建检查考核工作。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监督党支部、党总支严格条件、严格程序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重点抓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的党员发展工作。

7.做好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党内统计、信息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业余党校的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党员的政审、外调,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收缴及管理工作。

9.负责“民主双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年度考核工作。

10.配合院纪检监察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