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校师生使用无人机的情况越来越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在敏感时期和大型活动期间私飞、乱飞的情况时有发生。为加强我校无人机的使用管理,确保校内师生安全,根据民航总局《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和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校园环境及秩序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备案。
校内现有无人机的部门或个人需填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无人机备案申请表》,到保卫处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不得在校内使用。通知之后新购进无人机的部门或个人,在校内使用前需填写上述备案表并备案。
二、加强飞行管理。
使用无人机的部门或个人放飞无人机前需填写《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无人机使用申请表》,并做好飞行前的安全性评估和可行性论证,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活动的举办。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用无人机的部门或个人负全部责任。实际飞行的无人机须与申报无人机型号、颜色一致,如不一致,学校有权取消飞行计划。
三、违规处理措施。
每次飞行前须到保卫处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报备和同意擅自使用无人机的,通报相关责任人及所属部门。
保卫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