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3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梦想启航 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8号)文件精神,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通过开发一定数量和一定期限的见习岗位,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见习人员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
二、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2人。
三、招募对象
(一)就业见习的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2届、2023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城镇失业青年。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全日制在读或未取得毕业证的;
登记工商执照的;
报名时在企业参保的;
曾参加过就业见习的;
(三)本次报名工作涉及16—24岁失业青年上岗时不得超过24周岁。每个符合报名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1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请有意向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联系见习单位进行报名或投放简历。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
2、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四)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五、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协议当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
(二)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