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
纪检监察处是负责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协助校党委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履行职责的教育,对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优秀党员干部予以宣传和表扬,对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4.监督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请示上级机关决定或取消涉案党员的处分。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行政监察的要求,制订完善学校纪检监察制度并监督执行。 7.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定,保证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 8.对党员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院的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有权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分决定。 9.参与校务公开、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等民主监督工作,对学校人事聘任、财务管理、招生就业、职称评定、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校园安全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