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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体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编辑: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豫工信院〔2022〕125号相关要求,现将如下:

一、考核依据

依据《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豫工信院〔2022〕125号,围绕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对教师师德进行客观评价。

二、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师。

三、考核安排

(一)时间安排

各部门需在2025年6月20日(周五)前完成材料提交。

(二)考核流程

参照《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豫工信院〔2022〕125号相关要求。

四、考核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收取材料

1.《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鉴定表》。

2.《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3.  师德师风承诺书。

(二)填写要求

1.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鉴定归所属学院,由各学院师德师风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2.《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鉴定表》中“本人师德师风综合自评”栏需结合个人实际情况详细填写,内容不得过于简略,签名须本人手签,时间填写在2024年12月31日前。

3.“部门考核意见”栏统一填写:“经学院师德师风领导小组认定,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时间填写在2025年1月2日前,并加盖部门公章。

4.公派出国留学、培训等超过 6 个月或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休假的教师,无违反师德行为的,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合格。

5.外派、借调、挂职锻炼的教师,由外派单位出具工作鉴定,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年度内新调入的教师,由原单位提供评语,现工作部门进行考核。

7.涉嫌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行为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教师,暂不确定考核等次,待调查结束后补定。

(三)提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收取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组织人事部(办公楼319室)。

2.电子版材料:将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hngxrs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2024年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91 8767016

附件:

1.《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鉴定表》。

2.《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3.  师德师风承诺书。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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