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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系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郭娜 时间:2016-11-09 点击数:

各教研室:

按照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11月7日~11月1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系部成立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期中教学检查取得实效。

组 长:焦贺彬

副组长:郭娜

成 员: 张天宇 田小涛 高喜玲 白生威

二、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情况。主要检查教学文件是否齐全规范(特别是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课堂组织管理、授课信息量、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等。

(二)实践教学情况。主要检查顶岗实习、课程实习(实训)、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考核和学生安全防护措施等;检查相关指导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实践报告批阅等方面。

(三)学生课堂出勤情况、课堂纪律和听讲情况等。

(四)教研活动的组织开展及人员到位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教师自查、教研室集中检查、系部巡查组随机抽查三种方式进行。

1、教师自查(第11周)

教师对以上检查内容按要求进行自,填写相关登记表。

2、教研室集中检查(第11——12周)

1)教学文件检查。由教研室牵头成立检查小组,对各教研室教师进行互查互评,重点检查教案、授课计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

2.实践教学情况检查。由系部组成检查小组对校内的实践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3.听课。各系部要组织任课教师之间互相听课,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相互听课不少于1次。

3、巡查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系部检查小组对各教研组的教学情况进行随机听课、随机检查、随机抽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日常教学检查发现的各种问题,按照系部绩效奖惩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期中教学检查结果作为个人评先推优的依据。

电气工程系

2016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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