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系关于制定实施实验室安全手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1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和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关于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机械工程系《实验室安全手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执行。

 

 

 

机械工程系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日    


附件1

 

实训室安全手册

 

 

 

 

 

机械工程系

〇二〇年六月


实训室安全须知

 

1.凡进入实训室进行任何实训操作前,须仔细阅读《实训室安全手册》,签订“实训室安全承诺书”,参加实训室安全知识考试。

2.实训室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落实放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安防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实训过程中,学生必须遵守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听从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设备。

4.严禁在实训室内吸烟、饮食、私拉乱接电线、随意拆卸或改装仪器设备,不得在实训室内动用明火。

5. 仪器设备及实训室内其他物品不得带出实训室,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相关责任人员应负责赔偿。

6.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空调、电脑等也不得开机过夜。

7. 实训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和打扫,保持实训室的干净和整洁。

8. 最后离开实训室,必须关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灯具和空调等。

9. 严禁与实训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出实训室,实训室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不得私自将实训室钥匙交予他人。

10.对不安全环境及行为提高警觉,并把不安全情况及时向实训室负责人报告。


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训室管理员为实训室安全员,全程负责实训室安全工作;实训指导教师是实训过程中的安全员,对实训过程的安全工作负责,特别是实训本身的安全工作。实训室安全员接受保卫处的业务指导。

二、实训室安全员要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实训指导教师必须熟悉所开实训项目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处理办法。

三、大型、贵重、精密、危险性仪器设备必须订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公布于众,使用者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同意后才得使用。使用要有严格记录。

四、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训室主任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五、参加实训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在指定工位上作业,必须在教师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危险性项目要在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六、未经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许可,不得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和本工位以外的其它仪器设备,严禁私插各类移动存储装置,严禁私拆实训室内各类教学设施、配件,私拆或偷窃配件者一经查出,将按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学生处或保卫处处理。

七、仪器设备有故障,必须马上报告指导教师,不得擅自处理;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注意保护现场,事后查清原因,并写出故事分析与处理报告。

八、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

十、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十一、必须保证用电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十二、实训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工作不负责任或强令他人冒险操作,以致造成事故、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器材设备的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按学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实训指导教师工作守则

 

一、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二、指导教师上实训课必须规范着装。

三、指导教师与实训室管理人员要事先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并对实训仪器设备是进行检查、调试。

四、指导教师在每门实训课的首次课上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规范教育,宣读《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学生实训守则》。

五、严格执行《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实训教学的指导,加强实训过程的考核并做好记录。

六、严格按《学生实训守则》、《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学生实训过程进行管理。

七、实训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登记。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八、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指导学生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做好事故记录及原分析。

九、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要核实学生实训数据并签字,按5S要求指导学生整理好实训现场、归还实训仪器设备。

十、指导教师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实训室日志、实训教学手册。

十一、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批改学生的报告或实训日志、学生实训手册。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批评教育;属于教学事故处理范围的,按学院《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学生实训守则

一、学生上实训课必须按时到指定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二、学生上实训课必须规范着装。

三、尊敬老师,服从指挥,爱护学院财产,文明实训,并按5S要求进行管理,做到工、量具摆放整齐,机器设备、仪器擦拭干净,地面清洁卫生。

四、实训前,学生必须预习实训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训准备工作,在启动设备之前,须经指导教师检查认可。

五、实训时,要严肃认真,按规程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训数据的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训无关的事。

六、实训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训室安全规则》及有关的操作规程。

七、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失措。

八、实训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九、实训结束时,实训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并按5S要求整理好实训现场,经指导教师确认后方可离去。

十、学生要进入开放实训室做自行设计的实训时,应事先向有关实训室申请,报告自己的实训目的、内容和所需实训仪器,经同意后,在实训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十一、学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实训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

十二、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报告或学生实训手册。

十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批评教育;不听从指挥或多次违反的,要令其检查或暂停实训;情节严重和态度恶劣的,实训成绩不予通过,并报学院给予行政处分。

 


实训室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教师必须按时到指定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二、指导教师上实训课必须规范着装。

三、指导教师与实训室管理人员要事先准备好实训仪器设备,并对实训仪器设备是进行检查、调试。

四、指导教师在每门实训课的首次课上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和规范教育,宣读《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学生实训守则》。

五、严格执行《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对实训教学的指导,加强实训过程的考核并做好记录。

六、严格按《学生实训守则》、《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学生实训过程进行管理。

七、实训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登记。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八、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指导学生切断相应的电源、气源等,并做好事故记录及原分析。

九、实训结束时,指导教师要核实学生实训数据并签字,按5S要求指导学生整理好实训现场、归还实训仪器设备。

十、指导教师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实训室日志、实训教学手册。

十一、指导教师必须按要求批改学生的报告或实训日志、学生实训手册。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批评教育;属于教学事故处理范围的,按学院《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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