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苏仁教育学院课堂禁用手机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13 访问量:

苏仁教育学院课堂禁用手机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课堂文明建设,改善学生对于手机过度依赖的问题,增强学生的自制力和自觉性,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根据我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苏仁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积极响应学校创建文明校园的号召,结合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实际需要,提高学生的自律意识,减少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移动终端对课堂秩序的影响,打造专注高效的课堂学习环境,为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提供具体实践指导。

第三条 在本办法实施管理中,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支持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加强移动智能终端使用管理,非教学需要禁止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带入课堂,禁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 课前需将手机静音或关机,交至各寝室长处,寝室长将收齐的手机按宿舍号顺序统一摆放在距离教室门口最近的一张课桌上。

第六条 课间可将手机取回处理个人事务,铃响前需及时放回原位,由各班纪律委员统一检查手机数量是否有误。

第七条 班干部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领头人,带领班内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为加强课堂手机管理,组建巡查小队。教学周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带队,以学生会学习部成员为主、各班纪律委员为辅,执行每天至少两次的课前手机收缴情况检查,并随机抽查学生是否存在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情况。

  第九条 值班带队老师将带领学生会学习部成员每天对课前手机上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不少于4次。

  第十条 检查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每有一次违规使用手机行为扣2分。

  第十一条 每次检查将如实记录检查结果,最终按照所占比例纳入班级量化评分体系。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的情况将纳入班级量化评分考核,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和班级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 对课堂上违规使用手机超过3次的学生,将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四条 对拒不配合的学生,苏仁教育学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等处罚。对严重扰乱课堂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苏仁教育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年10月13日起试行